一、招生对象: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同等学历者,男女不限,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形体匀称,面部、颈部无明显疤痕,身高:女≥158cm,男≥165cm,无传染病,无重大病史,无“X”形腿、“O”形腿,双眼矫正视力在视力(E型)表上不低于4.5无色盲,无色弱,具备一定英文书写及口语表达基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合法有效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在公安机关无犯罪记录、无劣迹记录。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掌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娴熟的职业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有较强工作能力,能在航空维修和生产第一线,运用基本航空工程理论知识,进行机机体结构与附件修理、装配和调试、飞机试飞及其故障诊断和排故、飞机修理技术管理、飞机外场维护等方面的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三、就业方向:
国内外各航空公司,飞机维修公司,飞机制造公司,国内各主要机场及其他民航相关单位从事飞机机体结构维修、飞机维修技术管理、飞机外场维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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